為確保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監(jiān)管到位,用出實效,按照科技部、財政部開展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有關部署要求,現就開展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價工作范圍
(一)對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安排的項目開展績效評價。
(二)對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中部分項目落實整改情況開展“回頭看”評價。
二、評價工作依據
按照《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教〔2021〕204號)要求,以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實施方案》和項目承擔單位填報的績效目標為依據開展評價。
三、評價工作步驟
(一)自查自評階段。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自評,填寫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績效自評表》(附件1),一式兩份于2024年1月22日下班前報送歸口管理單位。
項目歸口管理單位仔細對照《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清單》(附件3),根據所轄項目承擔單位提供的績效自評表撰寫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績效自評報告》(附件2)、匯總填寫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績效自評表》(附件1),連同各項目承擔單位報送的績效自評表,確保項目材料一一對應,一式兩份于2024年1月24日前報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,并通過電子郵件報送Word版和蓋章掃描版相關材料,電子郵箱地址:151696330@qq.com。
(二)現場調查階段。委托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(省科學技術研究院)會同第三方評價機構和相關技術及管理專家,抽取部分項目開展實地調查,通過問詢、訪談、查驗等方式核查項目實施情況。
(三)綜合評價階段。由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(省科學技術研究院)組織專家組,會同第三方評價機構,按照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,依據項目承擔單位、歸口管理單位報送的材料和現場調查獲取的信息,開展綜合評議,形成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評價報告》。
(四)報送自評報告。按照科技部、財政部要求,依據第三方評價機構出具的績效評價報告,起草《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自評報告》,由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聯(lián)合行文報送科技部、財政部。
(五)總結階段。評價工作小組對2023年度績效評價工作進行全面總結,根據績效評價情況,謀劃2024年度中央引導資金實施工作。
四、評價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為組織實施好2023年度中央引導資金績效評價工作,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聯(lián)合成立績效評價工作小組,由省科技廳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,省科技廳資源配置與管理處、基礎研究處、創(chuàng)新基地建設處、科技合作處、推進發(fā)展處、社會發(fā)展科技處、高新技術處、農村科技處、科技人才服務處、省財政廳教科文處,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(省科學技術研究院)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評價工作小組。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資管處,委托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(省科學技術研究院)承擔具體工作,通過競爭性磋商遴選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第三方評價。
(二)精心組織實施。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績效評價工作責任,明確專人負責,認真學習《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項目管理和實施情況,對項目績效目標的設定、資金投入和使用、組織實施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效果等進行客觀、公正的評價。
(三)嚴格依規(guī)辦事。各有關單位要堅持科學規(guī)范、公開公正、績效相關的原則,如實反映項目績效情況和存在問題,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。
(四)加強指導監(jiān)督??冃гu價工作小組要發(fā)揮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作用,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的監(jiān)督指導;及時解決績效評價工作遇到的問題,扎實推進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。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,迎接科技部、財政部對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評價抽查工作。
五、業(yè)務聯(lián)系方式
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(省科學技術研究院):
趙婧 0551-65145309;劉靖宇 0551-65617069。
省科技廳資管處:朱華翔 0551-64691013。
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:0551-62999803。
附件:1. 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自評表.docx
2. 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績效自評報告(提綱).docx
3. 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(fā)展資金項目清單.xls
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安徽省財政廳
2024年1月18日